据潍坊市纪委监委消息:经潍坊市委批准,潍坊市纪委监委对潍坊市政协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潍坊经济开发区(综试区核心区)原一级调研员王德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德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他人财物,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公权私用,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退而不休,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擅权妄为,致使国有资金遭受重大损失。
王德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和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潍坊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潍坊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德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