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正值暑期交通运输高峰,德州高速交警强化辖区交通安全整治,连续查获多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其中,无证驾驶4起,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4起,还有将机动车交给驾驶证被吊销人员驾驶2起。更令人的触目惊心的是,有4名违法驾驶人竟在高速应急车道上违规停车,被民警当场查获!
这些行为
不仅是对法律的漠视
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极度不负责任
曝光这些典型案例
让违法者无处遁形
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上路必受罚
案例一

时间:2026年8月1日18时59分许
地点:京台高速G3299公里处
驾驶人:叶某某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罚款2000元
案例二
时间:2026年8月1日11时22分许
地点:京台高速G3299公里处
驾驶人:张某某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罚款2000元
案例三
时间:2026年8月2日10时44分许
地点:滨德高速S12143公里处
驾驶人:麻某某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
处罚:罚款2200元
案例四
时间:2026年8月2日14时20分许
地点:滨德高速S12143公里处
驾驶人:马某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
处罚:罚款2200元
交警提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 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拒赔、责任全担,甚至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
失驾仍驾!
驾照被吊销
≠可以“偷偷开”!
案例一
时间:2026年8月2日17时36分许
地点:京台高速G3299公里处
驾驶人:王某
违法行为: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
处罚:罚款2200元
案例二
时间:2026年8月2日22时39分许
地点:滨德高速S12143公里处
驾驶人:李某
违法行为: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
处罚:罚款2200元
交警提醒:
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醉酒驾驶、吸食毒品、交通肇事罪以及违法记分达到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扣、注销、吊销导致其暂时或长期丧失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同样属于无证驾驶!
别以为“有证”只是被扣了就能侥幸上路,交警的“天眼”随时可能锁定你。
将车辆交由失驾人员驾驶
你和驾驶人双双违法
案例一
时间:2026年8月2日16时13分许
地点:京台高速G3299公里处
驾驶人:朱某卫
违法行为: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处罚:罚款2000元
车主:朱某宝
违法行为:将机动车交给驾驶证被吊销人员驾驶
处罚:罚款2000元
案例二
时间:2026年8月11日9时32分许
地点:京台高速G3299公里处
驾驶人:刘某某
违法行为: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处罚:罚款2000元
车主:李某某
违法行为:将机动车交给驾驶证被吊销人员驾驶
处罚:罚款2000元
交警提醒: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同样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别因为“讲义气”或“图方便”,付出交通违法的代价。
无证驾驶的危害
●诱发重点违法
无证、“失驾”人员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更加容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驾醉驾、使用假牌假证等其他重点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
●威胁生命安全
无证、“失驾”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法治观念较差、驾驶技能欠缺,驾车上路行驶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保险不予理赔
无证、“失驾”人员驾车上路行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相关损失,受害方的权益得不到相应保证,加重双方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一次侥幸
可能毁掉一个家庭
一次违法
可能终结一段人生
德州公安交管民警
将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对无证驾驶、失驾人员驾驶、
交无证等严重违法行为
“零容忍”
请牢记:
守法,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如果您发现身边有无证驾驶、失驾人员开车等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22举报。让我们携手,共同守护道路的平安畅通!
免责声明:以上数据来源于天眼查等平台,相关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侵权请联系0531-85193563。
本文来源:德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