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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造势再灭火,舆论监督岂能被人操弄成生意

作者:大众网 时间:2026-09-23 15:34:57 浏览:

□梁勇

盯着正当红艺人和热播剧,先在自己掌控的自媒体账号炮制负面舆论,等舆情发酵公关费到位后再将帖文设置隐藏,然后推出同剧同艺人的正面宣传内容。如此翻云覆雨的操作,并非正常舆论监督,而是某团伙精心操弄的灰色生意。

据央视《今日说法》报道,2026年上半年,杭州临安警方打掉了一条以剧宣舆情管理为幌子的黑色产业链。经查,以李某、廖某为主的团伙掌控着全国各地50余个自媒体账号,粉丝总量超2000万。该团伙一旦发现某部剧集愿意出钱消除负面舆论,不仅不会收手,反而会变本加厉,发动更多账号持续制造负面舆论,以此牟取更大的利益。2024年至2026年间,该团伙作案百余起,单笔收费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目前,李某、廖某已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批准逮捕。

该团伙把公共舆论场当成了自家开的收费闸口,玩的是先放火再收钱灭火的套路。他们操控的整条灰产链条环环相扣,不给钱就继续黑,给了钱就暂时收手,甚至因为有利可图而把黑手伸得更长。这样的行为,早已超出不当营销的范畴,涉嫌敲诈勒索,被依法批准逮捕,于法有据于理当然。

该团伙的舆情敲诈套路之所以屡试不爽,得益于其所操控的自媒体账号影响力。这些账号所披露的文艺圈负面信息,迎合了一些人的口味,吸引了较多人关注,由此形成了超2000万粉丝的自媒体账号矩阵。账号粉丝多,影响力就大,所推出的负面帖文,对剧集和当事人所造成的伤害也大。文化企业与相关人士越是愿意花钱买平安,就越容易被该团伙盯上,陷入花钱被黑再花钱的恶性循环。这伙人如此操作,伤害的不只是艺人和剧集的口碑,还有整个网络舆论生态的公信力。

舆论监督是社会的公器,不是任何人的私产,更不是可以随意操弄的生意。正常的文艺批评和受众反馈,哪怕言辞尖锐,也应受到保护。但该团伙以营利为目的有组织地制造负面舆论并以此要挟,则是对舆论监督的严重亵渎。这种行为让真正有价值的批评淹没在刻意制造的噪音之中,让公众在真假难辨的信息里无所适从,也让那些踏实创作不愿花钱消灾的从业者承受不公正的代价。长此以往,劣币驱逐良币,受损的是整个文化产业的创作生态。

治理网络黑嘴舆情敲诈,必须打早打小,斩断链条。一方面,有关部门要依法严惩组织者策划者,让以舆谋财者付出应有代价。另一方面,有关部门也要对购买此类服务的公关公司企业依法追责,切断黑色产业链的需求端。还有,平台方也应守土尽责,对异常账号的先黑后捧删帖发帖等行为加强识别和处置,不能坐视他们把舆论场当成提款机。同时,艺人剧方和公关行业人员也应清醒认识到,向敲诈者妥协,换来的从来不是安宁,而是更贪婪的索取。只有及时报案依法维权,才能真正维护自身权益。

舆情可以被引导被化解,但绝不能被操纵和买卖。李某、廖某被批准逮捕,说明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舆论场更不是敲诈勒索的商圈,想靠玩弄舆情牟利,终究难逃法律制裁。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梁勇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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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红辣椒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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