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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服务走在前 源头治理防未然——济阳区城管局济北中队聚焦新建小区风险点精准施策

作者:庞新莹 时间:2026-09-23 09:14:03 浏览:

大众网记者 孟彤晖 济南报道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变,把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前端。近期,济南市济阳区城市管理局济北中队执法人员走进辖区新建住宅项目,开展精准普法、靠前服务活动,面向开发企业、物业服务单位,围绕住宅装饰装修、装修垃圾处置、户外牌匾设置、规划执行等重点事项,送上城市管理“法治大礼包”,坚持服务普法先行,做到“未诉先办、未雨绸缪”,助力打造安全有序、风貌协调、文明宜居的居住环境。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新建小区的交付,随之而来的住宅装修、垃圾清运、牌匾安装、私搭乱建等问题,一直是城市管理和12345民生诉求的高发领域。拆改承重墙带来建筑安全风险、装修垃圾随意倾倒污染环境、门头牌匾设置杂乱影响城市风貌、顶楼加建、一楼私搭棚院、住户封包露台等违规行为,不仅破坏小区整体规划、侵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还极易引发邻里纠纷,形成大量投诉举报,处置难度大、群众关注度高。过去不少问题往往是投诉出现后才开展处置,治理较为被动。为此,济阳区城管局转变工作思路,创新治理模式,把工作关口向前推移,在小区尚未交付、装修潮还未到来之际,主动走进项目一线,开展预防性普法宣传,变“事后处置”为“事前引导”,变“被动接诉”为“未诉先办”,推动源头治理,从一开始就把规矩讲清楚、把红线划明白。

在项目现场,执法人员与建设单位、物业负责人开展座谈交流,结合典型案例,逐条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四个方面的管理要求进行细致宣讲。

重点解读《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明确告知,业主在装修时严禁擅自拆改、损坏承重墙、梁柱等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随意扩大承重墙上门窗洞口,不得拆除阳台配重墙体。拆改承重结构会直接威胁整栋楼房的结构安全,一旦造成隐患,不仅要承担修复、检测费用,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要求物业企业落实装修巡查责任,在业主办理装修手续时,履行告知义务联合执法部门,与业主签订《装修承诺书》,对拆改行为早发现、早劝阻、早报告,守住房屋安全第一道关口。

执法人员讲解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装修垃圾不能混入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堆放在楼道、小区道路、绿地,更不能偷倒乱倒。物业要提前规划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位,做好围挡、覆盖、洒水降尘,选择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做到密闭运输、定点消纳,避免出现扬尘污染、道路遗撒、乱堆乱放等问题,减少由此引发的环境类投诉。

执法人员介绍了《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2026-2035)》要求。小区配套商铺、门头牌匾不是“想怎么装就怎么装”,牌匾的位置、尺寸、材质、色彩、亮化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专项规划,做到“一店一牌、上下对齐、尺度协调、风貌统一”,不出现超规格牌匾、一店多牌、违规垂牌、LED屏乱亮等现象。建议建设、物业单位在商铺招商阶段就把牌匾规范要求告知商户,提前做好引导,从源头避免牌匾设置乱象,减少后续整改成本。

执法人员反复强调,小区规划是经过法定程序审批确定的,全体业主都应当共同维护,严禁任何顶楼加建构筑物、一楼私自搭建棚院、住户擅自扩封露台等改变建筑规划、增加建筑面积的行为。这些行为属于违法建设,既破坏建筑外立面、影响小区整体风貌,又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侵犯公共空间权益,是城管执法重点监管内容。项目交付后,物业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苗头及时劝阻上报,不要等建成之后再处置,防止问题越拖越难解决。

宣讲不是单向的政策灌输,更是面对面的沟通服务。执法人员认真听取企业、物业在后续管理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疑问,对装修报备流程、垃圾清运渠道、牌匾设置咨询途径、违建发现上报流程等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建立沟通联络。(通讯员 庞新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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