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宁波警方接到某停车场报警,称有一辆黑色轿车长期“只进不出”,涉嫌恶意逃费。民警调查发现,驾驶员王某多次驾车离场时紧跟前车,利用道闸抬起尚未回落的短暂窗口快速驶出,累计逃费183次,金额超3000元。
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盗窃罪的侵害对象不限于现金、手机等实体财物,也包括财产性利益。停车场的计时收费服务属于经营方提供的有偿服务,逃费行为本质上就是“不支付对价而获取服务”,直接造成停车场经营方的财产损失,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来源:央视新闻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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