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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某商店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

作者:大众网 时间:2026-06-17 16:36:54 浏览:

大众网记者 昌磊 通讯员 朱有祥 青岛报道

案 例

根据举报线索,平度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2月25日到平度市明村镇某商店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商店虽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但已对外销售烟花爆竹。该商店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不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规定。

处理结果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64裁量阶次A的基准,对平度市明村镇某商店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伍元整(¥25.00);2.依法没收查封扣押的烟花爆竹制品;3.处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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