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准备开餐的食堂。图/IC photo


据新京报报道,6月30日,南京一幼儿园多名幼儿在午餐后出现恶心、呕吐等集体不适症状。家长问责,却迟迟得不到园方回应。9月中旬,该幼儿园一名离职的保健老师兼食堂安全员在朋友圈爆料,该幼儿园存在洗菜池混用、厨具乱用,用炒菜锅洗拖把、洗下水道盖板等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曝光之后,舆论哗然。


近日,南京江北新区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确认该幼儿园食堂后厨卫生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园长、分管副园长被撤职,厨师被开除,盘城街道、区市监局、区教育局等11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事情引发了对相关制度的讨论。但实际上,相关制度非常多,有《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校园食品安全“十必须”》《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十不准”》等等。


但这些制度都失效了。


保健老师王老师,既是保健老师,又是食堂安全员。这个岗位本来就是一种安全制度,但现实是,这个制度失效了。内部监督岗位的人倒是尽职,但被打压。


根据2019年2月教育部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但是,即便园长、校长吃到了一个变质的饭菜,会不依不饶吗?此次事件,恰好就是因为负责人不负责。此次通报就说:“园长邹某作为第一责任人,刻意隐瞒食堂管理问题,未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这种不负责的行为,不会因为负责人吃到了一顿变质的饭菜而改变。


这次南京幼儿园发生幼儿集体恶心呕吐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也曾到场调查,但也是走个过场。后续联合调查组的通报认为:区市监局现场调查不深入、未形成调查处置闭环,后续跟踪督办不力,相关责任人也被处分。


再严密的制度,都是建立在人的基础上的。这些看似严密的制度,都是在教育体系内运行的。只要监督部门没有KPI,那么,息事宁人就是理性的选择。


直到保健老师王老师辞职后,在朋友圈曝光,才相当于找到了“对的人”。这个对的人就是家长。任何监管,只有利益方进入,才能实现真正的制约。利益方缺位的监管,哪怕纸面上的制度再完善,但缺了“活的人”,始终是很难做好的。


笔者记得小时候有一次上美术课,因为没带彩色笔,也可能是其他原因,被老师罚站,还被拧了耳朵。我父亲刚好到学校来,他走进教室的时候已经下课了,我看到家人委屈地哭了,旁边的同学就说我被拧了耳朵,我父亲就找到班主任。也没有不依不饶,那时的家长都挺宽容,但美术老师的行为就立马得到了一个负反馈。


那时的中小学校,家长想来就来,进门的时候只需给门卫说一声。当下出于对安全的担忧,学校不再那么好进了。


但是,安全并非一个单一的问题,安全和自由,不同的安全问题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学校大门一关,学生在校园里的人身安全,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但与此同时,另一些安全问题却悄然产生。食堂怎么样,老师是否打骂孩子,是否虐待幼儿,对家长而言,铁门一关,学校几乎是一个黑箱。


但这个问题并非无解,有既保障学校封闭性,又提升食堂安全的办法。


实际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还有一个规定,那就是: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但仅仅是陪餐还是不够的,因为很多问题是吃不出来的,家长还需要去食堂。


现在很多学校都要求家长早上到学校门口执勤,维护秩序。虽然说是自愿的,实际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也引发了一些抱怨。让家长走进食堂,如果形成制度化的邀请,家长的自愿程度,肯定比去学校门口高。


对家长而言,这是一个很小的负担。家长去学校门口执勤,一次要好几个人。去学校食堂,一天只需一个人。一个学校几百人,一年200天上学时间,几年才轮到一次,大的学校,可能甚至都轮不到。执勤的时候,家长需要引导车辆、人流,去食堂的时候,家长几乎什么都不用干,走一走,看一看,拍拍照,发个朋友圈,坐着玩手机都可以。


甚至家长都不必到场,但“可能会有家长来”“家长随时可能出现在食堂”,这件事本身,就具有极大的监管力。这是一个把利益相关方纳入监管的制度,一个活的制度,而不是那些仅仅停留在纸面的制度。


对学校而言,实行这个制度并不需要额外的设备、设施。学校乐于让家长执行,也应该敢于让家长进食堂。现在很多餐厅都会直播自己的厨房,学校的食堂,在信息透明度上,不应该比餐厅还差。


撰稿 / 刘远举(专栏作家)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赵琳